廣州市越秀區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越秀區稅務局文件
越財[2019] 156號
廣州市越秀區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越秀區稅務局
關于公布廣州市越秀區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復審合格及
第二批具有2018年度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 13號),區財政局、區稅務局聯合對我區具有免稅優惠資格并于2018年12月31日有效期期滿的非營利組織復審申請及第二批申請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進行了審核確認,F將復審合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詳見附件1)及經審核確認的我區第二批具有2018年度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詳見附件2)予以公布。
上述復審合格的非營利組織免稅資格有效期為5年,即2019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非營利組織的免稅資格均自獲得年度起,有效期為5年。
附件: 1. 免稅資格有效期于2018年12月31日期滿的非營利組織復審合格名單
2.廣州市越秀區具有2018年度免稅資格的非營利組織名單(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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